2017年2月7日, IEC組織(國際電工委員會)對現行的含堿性或非酸性電解液的便攜式密封二次電池單體和電池(組)標準IEC 62133:2012 進行了更新;這是繼2012年發布IEC 62133:2012 第2版后再次對IEC 62133標準進行的升級和修訂。
標準更新內容如下:
◆ 將標準分為2個獨立的標準:鎳系 IEC 62133-1:2017和鋰系IEC 62133-2:2017;
◆ 將紐扣電池納入標準范圍(此前舊版本均不包含紐扣電池);
◆ 更新了5.6條款關于電池組的裝配,增加5.6.3條款;
◆ 新增了IEC TR 62914作為參考文件;
◆ 增加了部分術語定義,如參考測試電流、不同類型電池、功能安全和放電截止電壓等。
新版關于鋰電池在測試內容上的變化:
◆ 樣品充電預處理程序修改為由制造商指定,按照制造商宣稱的充放電溫度來進行充電;
◆ 對于外部短路試驗,電芯的試驗溫度修改為在55 °C ± 5 °C.環境下進行,電池組則改為在常溫下試驗,并且對電池組測試時增加單一保護元件失效要求;
◆ 熱濫用試驗時間由10min改為30min;
◆ 擠壓試驗的終止條件刪除“10%形變”的參數要求,保留原有13KN或1/3初始壓降的要求;
◆ 過充試驗電壓改為單節1.4倍充電上限電壓(但不超過6V)、多節1.2倍充電上限電壓;
◆ 修訂了強制放電測試方法,并給出了參考試驗曲線;
◆ 增加機械測試(振動和沖擊), 去除運輸測試要求。
鋰系新標準對測試項及樣品數量要求
新版本在標簽部分的變化:
◆ 增加了對于滿足吞咽量規的紐扣電池,需要增加警告語標識的要求;
◆ 增加了對于滿足吞咽量規的用戶替換型小電池,需要增加警語標識到電池的最小包裝的要求。
每一次標準的變更都涉及到廣大制造商的切身利益,現將企業關心的問題匯總如下:
Question: 新版本標準出來后,舊版標準(IEC 62133:2012)是否還有效?
Answer:IEC標準原則上沒有明確的有效期,新舊版本的標準可以并行使用,現階段還可以申請IEC 62133:2002版的報告和證書,但新標準相對于舊標準會更準確、更全面評估電池測試的安全性。通常,使用鋰電池的終端客戶會及時采納新版標準的CB認證和報告,同時,全球各個IEC成員國也會逐步認可新的標準。
建議客戶開始著手申請新版標準的證書和報告,便于應對國際市場對產品認證的新要求。
Question: 現在能申請新標準的認證嗎?如何申請?
Answer:現在可以開始申請新標準的報告和證書。全新項目的申請,按之前的CB申請程序及文件要求準備,新版標準的測試要求會更嚴,建議廣大廠商在產品材料上嚴格把關,提高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