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產品檢測認證領域,我們會遇到客戶因混淆 ODM和 OEM的概念,導致認證重做的情況。這兩個看似相近的術語,實際上表達的含義卻截然不同。
ODM VS OEM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設備制造商 俗稱 “代工生產”,指品牌方(委托方)提供完整的產品設計、技術參數及質量標準,制造商(受托方)僅負責按照設計方案進行生產加工,最終產品貼附委托方品牌。 核心特征:制造商無設計主導權,僅承擔生產環節責任。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設計制造商 俗稱 “貼牌生產”,指制造商(受托方)自主完成產品設計、研發,品牌方(委托方)直接采購現成設計方案,僅更換品牌標識即可上市。 核心特征:制造商擁有設計知識產權,品牌方僅獲得產品使用權。 定義的重要性
3C 認證(強制性產品認證)是我國針對電子電器、汽車零部件等產品的產品合格評定制度,要求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并通過指定機構檢測。ODM 與 OEM 的定義混淆,可能導致認證申請材料不符、測試樣品與實際生產不一致等問題,最終導致認證失敗。
1. 申請主體與實際生產主體不符 3C 認證要求申請主體(通常為品牌方)與產品生產主體(代工廠)的權責關系清晰。若實際為 OEM 模式(品牌方主導設計),但認證材料誤按 ODM 模式申報(標注代工廠為設計主體),會導致生產主體與設計責任不匹配,被認證機構判定為材料虛假。 2. 測試樣品與量產產品的設計一致性問題 ODM 模式下,代工廠可能為多個品牌方提供同款設計的產品,若某品牌方在認證通過后要求代工廠修改設計(如更換芯片),但未重新申請認證,會導致量產產品與測試樣品不一致。而 OEM 模式下,品牌方若擅自修改設計卻未通知代工廠更新生產標準,同樣會引發一致性問題。 根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產品關鍵元器件、結構的變更需向認證機構申請變更批準,否則將被視為 “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面臨罰款或產品召回。 3. 知識產權證明材料缺失 3C 認證需提交產品知識產權證明(如專利、設計授權書)。若為 ODM 模式但未提供代工廠的設計授權文件,或為 OEM 模式卻無法證明品牌方的設計所有權,會被認定為知識產權歸屬不清,導致認證受阻。 合理規避風險
清晰界定 ODM 與 OEM 模式是規避風險的前提: 1. 協議條款需明確區分模式屬性 合作協議中必須注明 “ODM/OEM 模式” 字樣,明確設計歸屬方、知識產權權責及變更流程,并作為認證輔助材料存檔。 2. 信息同步要及時 申請前核對材料與實際模式的一致性;變更設計時立即評估是否需重新認證;定期核查量產產品與認證信息的匹配度。 3. 選擇有認證經驗的合作方 優先與熟悉 3C 認證規則的代工廠合作,必要時與第三方機構合作,確保不會觸發規則誤區。
別讓 “一字之差” 成為認證路上的絆腳石。混淆 ODM 與 OEM,看似小事,實則可能讓產品卡在上市前夜。理清權責,才是規避風險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