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常見問題
◆CB證書和報告可以在哪些國家使用?
參加CB體系的國家共有54個,如下:
美洲 | 歐洲 | 亞洲 |
美國;加拿大; 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哥倫比亞 | 英國;愛爾蘭;法國;西班牙;葡萄牙;挪威;瑞典;芬蘭;俄羅斯;丹麥;波蘭;荷蘭;比利時;德國;捷克;奧地利;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匈牙利;瑞士;意大利;白俄羅斯;烏克蘭;羅馬尼亞;希臘;土耳其;塞爾維亞;克羅地亞; 保加利亞 | 中國;韓國;日本;泰國新加坡;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印度;以色列;阿聯酋;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巴林 |
大洋洲 | ||
非洲 | ||
澳大利亞;新西蘭 | ||
南非;肯尼亞;利比亞 |
◆申請CCC/CQC證書時是否可以同時申請CB證書?
可以。與CCC/CQC同時申請CB免收申請費,一次申請獲得兩份證書。
◆CB認證是否包含工廠檢查?
不包括。CB認證僅為樣品檢測。如果在轉換國外認證標志時需要進行工廠檢查,可聯系CQC,CQC與很多國外機構簽有工廠檢查相互委托協議。
◆申請CB證書時為什么要說明擬出口的國家/地區?
由于CB檢測是以IEC標準為基礎的,有一些非CB成員國,只要本國法規規定是依據IEC標準對產品進行檢測的,同樣可以認可CB證書和檢測報告。將國家標準差異的測試結果作為測試報告的附件之后,才算完整有效,否則目標市場國會拒絕接受CB證書/報告,還會要求重新提交樣品,到當地補做測試,這樣將會延長認可時間和花費更多的費用。所以當企業在申請CB證書時,就應充分考慮產品可能的銷售范圍,向NCB及CBTL說明產品預計出口的國家和地區,以便明確該國家的標準差異情況,使CBTL在進行測試時將有關的國家差異列為試驗的內容,一次性進行各國差異的檢測,避免在利用CB證書和報告申請國外認證時,遇到不予認可的情況。
◆申請CB證書,對申請人有哪些要求,可以把多個申請人,多個工廠放在一次申請,一次測試可以嗎?
申請人應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獨立實體。 申請人若委托代理人辦理獲得CB測試證書事宜時,應向CQC 提交委托書。 通過一次申請﹑一次測試所獲得的CB測試證書可以覆蓋制造該產品的一個或幾個國家中的一個或多個工廠,但是每張CB測試證書對應的申請人只能是一個。如果申請包含多個工廠時,申請人應標明每個工廠的地址,且應提交保證來自不同工廠的產品都是相同的證明(聲明)。 申請人可以要求對目前CB體系中已有的其他CB成員國的國家標準差異進行測試。當申請人/制造商/生產廠信息中有任何一個地址所在地為非IECEE成員國時,申請人應對每份頒發的CB測試證書向IECEE交納附加費。附加費的數額由IECEE確定(目前為150瑞士法郎)并由CQC代收、匯寄IECEE帳戶。
◆一張CB證書可以使用多個商標嗎?如若發生變更該怎樣處理?
在申請CB證書時可以同時使用多個商標。根據IECEE規則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每張CB證書只能對應一個商標品牌,每個申請單元中只能包含一個商標品牌(Brand name),如果產品具有多個商標品牌,應分別提交申請。申請人應確保這些商標已注冊或經過商標持有人的授權。如果是商標持有人授權申請人使用,則必須有相關授權證明。如果商標發生變更,申請人應及時向CQC提交變更申請并提供證明材料,由CQC按照變更情況處理,變更次數不作限制
◆CB測試證書的使用
CB測試證書只有在和其對應的CB測試報告同時使用時有效。證書持有者可以直接利用CB測試證書和測試報告獲得CB體系的其它成員國的國家認證。IECEE-CB體系成員國及其認可范圍信息見以下網址:
http://members.iecee.org/iecee/ieceemembers.nsf/CBTLs?OpenView
◆CB測試證書的有效期限
IECEE對CB測試證書的有效期限沒有明確規定。但是認可NCB通常會對頒發時間超過三年的CB測試證書提出異議。
◆CB標志
CB標志不能直接用于產品的商業宣傳,如印刷在產品外包裝上。但是證書持有方可以在商務信函中向采購方提及獲得CB測試證書的情況, 以利于產品的銷售。
◆CB測試證書信息的公布
在獲得證書申請人同意后,CB測試證書的部分信息將在IECEE 網站公開區域公布,便于申請人及其客戶查詢。網址如下:http://certificates.iecee.org/
◆CB測試證書及報告的變更
l 名稱、地址、生產廠的更改
申請人可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向CQC申請,此類變更次數不受限制,CQC對證書保持原證書編號后加后綴A1,A2,A3等以及在證書附加信息表明變更內容和原因。
l 關鍵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變更
關鍵零部件或原材料發生變更,向CQC提出變更申請,提供相關變更技術材料,CQC指定檢測機構出具差異試驗報告, CQC對證書保持原證書編號加后綴M1,M2,M3以及在證書附加信息表明變更內容和原因,變更次數最多三次,超過三次必須頒發新的編號CB測試證書。
◆CB測試證書認可過程爭議的處理
申請人持有CQC頒發的CB證書在獲取其它NCB認可的過程中遇到質疑或不予認可情況時,申請人應首先向認可NCB或NCB所屬的測試機構詢問具體原因。如果認可方對CB測試報告的部分技術內容存在疑問,申請人應積極與CQC和/或檢測機構聯絡反饋,根據實際情況共同解決問題,如果申請人使用CB證書時遇到了不公正待遇,應注意保存往來郵件等證據,向CQC進行反饋,CQC將根據爭議情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IECEE申訴委員會提出申訴等手段進行處理。CQC聯系電話:010-83886109/83886111/83886451